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004,566.74 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了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以及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10%以上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不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和发放股票股利条件的相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将持续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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