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景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热景生物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61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9.46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810.3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903.2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9,907.0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9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4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810.30
减:发行费用 5,903.21
募集资金净额 39,907.09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34,775.27
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746.68
减: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手续费 0.14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878.3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注:前述各数据计算金额和实际账户余额差异系计算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和中德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在 北 京 银 行 中 关 村 分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20000008856100030820093)。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和中德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672019091988)。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20000008856100030820093 - 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销户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15672019091988 - 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销户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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