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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2:12:31 股吧网页版
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证券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证券投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证券投资;其中拟用于证券投资的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就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证券投资;其中拟使用于证券投资的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 亿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1、理财品种: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型基金、收益凭证、FOF 资管产品等。

2、证券投资品种: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理财和证券投资因投资标的选择、金融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及审批程序、管理部门与风险控制、信息管理、信息披露和内部信息报告程序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制度》,有效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一方面,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另一方面,选择价格低估、未来有良好成长性、符合公司投资战略的标的为证券投资主要对象。
3、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各种投资品种的动态变化,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投资产品盈利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等风险因素,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相应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所实施的投资决策,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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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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