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 作为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瑞科技”、“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 19,276,800 股,并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77,106,974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59,626,554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7.3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7,480,42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2.67%。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的 790,664 股限售股上
市流通。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及部分限售股
14,059,668 股上市流通。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 844,775 股上市流通。
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 307,739 股上市流通。
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 861,673 股上市流
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锁定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 2 名,限
售股数量共计 1,723,3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
股本 77,106,97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共计
转增 37,782,417 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114,889,391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4,889,391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723,3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杭州鋆昊臻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鋆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科创板审核问答(二)》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不转让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提议回购该股份。
2、锁定期满后,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股票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股票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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