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瑞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灿瑞科技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550 号文同意注册,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瑞科技”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1,927.6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12.69 元。截
至 2022年 10 月 13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2,172,302,59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172,326,590.53 元,募集资金净额 1,999,976,001.47 元。截至 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2]00067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278,649,862.98元。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88,019,347.69 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2,582,674.46 元 , 理 财 产 品 收 益 15,355,560.74 元 , 购 买 理 财 产 品 余 额
626,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6,048,044.7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2年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或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外滩支行 1001262119204694340 -
交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 310066179013005938420 2,926,306.94
上海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03005039982 1,270,923.09
中信银行上海市虹桥支行 8110201013801502001 110,124,134.39
中信银行上海市虹桥支行 8110201014501502008 280,225.63
中国银行上海市共和新路支行 433884222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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