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都鑫先生,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控
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2018 年至今任东南大学讲师。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召集人,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进行独立、客观、审慎的判断并作出表决、发表意见,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
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
两次未亲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大会次数
自出席
陈都鑫 7 7 0 0 否 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未有缺席会议情况,共召集参与了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与考核,商讨、审议了前述人员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共参与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按《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并提名。。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报告期未有缺席会议情况,共参与了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1 次。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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