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验 资 报 告
众环验字(2025)1100014 号
验 资 报 告
众环验字(2025)1100014 号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止新增
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159,999.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87,159,999.00
元。根据 2024 年 2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2 号)核准,贵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408,202 股(含本数),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21 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84.42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出资款人民币 198,199,984.42
元(已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共计 1,800,000.00 元),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其他费用等发行费用 817,366.2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382,618.19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6,408,202 元,余额人民币 190,974,416.19 元转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2,617,366.23 元(不含税),其中:承销与保荐费 1,800,000.00 元;审计及验资费
358,490.57 元、律师费 424,528.30 元、其他费用 34,347.36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7,159,999.00元,股本人民币87,159,999.00元。其中:(1)注册资本人民币62,256,017.00元,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11月11日出具众环验字(2024)1100022号;(2)2022年
6月贵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1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数量1130股,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为62,257,147.00元,股本为62,257,147.00元;(3)根据贵公司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4,902,85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159,999.00元。截至2025年11月11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93,568,201.00元,股本人民币93,568,201.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据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或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由株洲华锐硬质合
金工具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设立,于 2007 年 3 月 7 日经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
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00799104619D,公司注册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 68号;法定代表人:肖旭凯;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 万元。
根据贵公司 2018 年 9 月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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