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第 57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5 号),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9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5.84 元,共计募集资金178,296.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963.89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8,332.11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 060019号)。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1,683,321,134.61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1,112,484,992.41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970,590,325.85
研发中心项目 106,464,787.45
运营中心项目 35,429,879.11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62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0,096,617.39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932,759.5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11 月,
公司及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期末余额(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 20000031129900037103272 4,295,083.61
建支行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36050152025000001426 973,936.70
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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