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4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及应对、内控审计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中审众环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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