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附件: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伯泰科”)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的规范要求,认真行使法规及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及时而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并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郑建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1999 年 8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问题研究所助
研、副研究员;2002 年 6 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财务管理系主任;2022 年 5 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
至 2024 年 5 月,任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
任北京朗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西安西部新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
下: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数 次数 的次数
议
郑建明 6 6 0 0 否 3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会认真
阅读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和建议,
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
弃权。本人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指导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合计召开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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