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8 月 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2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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