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4
公司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利润表 5
—母公司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3-88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
成立于 2002 年 1 月 8 日,原名为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应用技术有限公司。2020 年 8 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 号),于 2020年 9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6000953578,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总部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B 区安庆大街 6 号,法定代表人:胡克。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67,452,460.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236,400.00元。
本公司属仪器仪表制造业,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实验室仪器、设备、零配件、实验室应用软件、远程监控系统软件;研究、开发实验室仪器、设备、零配件、实验室应用软件、远程监控系统软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自有实验室解决方案和实验室技术的转让;实验室内部设计与制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产产品的维修服务;销售自产产品;零售和维修仪器仪表;零售计算机及实验室管理软件和仪器仪表的应用软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于 2025年 4月 24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4年 12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 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公历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北京莱伯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科技)、北京莱伯泰科智能分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智能)、北京莱伯泰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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