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争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全体监事勤勉尽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监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经营状况及 2025 年度公司战略目标、业
务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审慎预测的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及长期规划。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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