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1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1、准则解释第 17 号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 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 及披露要求;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 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2、准则解释第 18 号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进行的,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