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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8:22:35 股吧网页版
纳芯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5-055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 元/股;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
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使用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有关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11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1/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00万股~2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70%~1.40%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020659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本次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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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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