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 ??公告编号:2025-014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5 年 0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04 月 18 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会议由
董事长李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志龙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巧娥女士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经理层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强力、郑建明、麻志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出具了相关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编制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会议还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2024年年度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2024年年度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非独立董事岗位承担的职责及完成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不另行发放非独立董事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全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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