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5 年 0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04 月 18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玲霞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志龙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巧娥女士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实际财务状况,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综上,我们同意《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后,公司对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
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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