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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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专项说明 1-3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鉴证报告
XYZH/2025BJAA12B0264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
博医疗”)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止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专项说明是爱博医疗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爱博医疗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爱博医疗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爱博医疗截至 2025年 5 月 2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BJAA12B0264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爱博医疗用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止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爱博诺
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止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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