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审计机构及人员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
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
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
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0 次、纪律处分 1 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公司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执行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信永中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崔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杰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信永中和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估值、精算、
信息系统审计、数据审计、内控、税务、法务合规等多领域专家,且后台技术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应收账款、存货、收入及成本核算、商誉、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及非经常性损益等。信永中和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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