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3 17:26:24 股吧网页版
长光华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长光华芯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3 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
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9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35,599,956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6,358,67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241,281 股。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1,981,703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1,660,016 股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限售股 14,499,543 股上市流通。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17,519,159 股上市流通。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19,186,873 股上
市流通。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1,322,100 股上市流通。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6,584,505 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限售 36 个月+自愿延长 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
限售股数量为 70,070,000 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3 名。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
份数量为 70,0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起上市流通。

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23 年
6 月 6 日为股权登记日,全体在册股东每股派送红股 0.3 股,共派送红股 40,679,987 股。
该次送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增至 176,279,943 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放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公司持股前 51%的股东华丰投资、苏州英镭、长光集团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于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单位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二、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单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
持本单位持有的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单位方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该等减持应当遵守本承诺函的其他承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其他规定。

三、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于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四、在本单位持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