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长光华芯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3 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9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80.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3,912.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0,295.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3,616.92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037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1 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59,933.25 59,933.25
2 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器(VCSEL)及光通讯 30,504.81 30,504.81
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365.51 14,365.51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34,803.57 134,803.57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器(VCSEL)及光通讯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24 年 12 月基本建设完成,满足结项条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ec.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 118,813.35 万元,本次拟使用 29,573.88 万元剩余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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