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3 19:06:24 股吧网页版
药康生物: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3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3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11/19 2025/11/20 2025/11/20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9月25日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不应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议案。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291072、B886868578)所持有的 1,58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5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7289727),过户价格为 7.12 元/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已从 2,589,362 股,变更为 1,009,362 股。
2025 年 6 月 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80,638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已从1,009,362 股,变更为 1,490,000 股。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
券账户号码:B886868578)所持有的 46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非交易过户至“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7289727),过户价格为 7.12 元/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已从 1,490,000 股,变更为 1,030,000 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410,000,000 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 1,030,000股,因此本次拟发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