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1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 12,269,719.14 元(含税)调整为 12,269,100.00 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因回购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导致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致使可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
本数由 408,990,638 股调整至 408,970,000 股。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实施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410,000,000 股,其中
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 1,009,362 股,因此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
408,990,63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269,719.14 元(含税),现金分红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7.3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调整原因
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80,638 股。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460,000 股公司股
票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由原 1,009,362 股变更为 1,030,000 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三、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依据上述回购专户股数变动情况,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调整后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 410,000,000 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 1,030,000
股,因此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 408,97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269,100.00 元(含税)现金分红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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