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2024 年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作为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现将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余波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管理学专业博士。余波于2012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任南京金光紫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南京东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20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担任南京中生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相关利益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任职期间,根据《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
勤勉,忠实尽责。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表决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含通讯方式)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大会次数
余波 5 5 0 0 否 2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重点关注公司年度审计、再融资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对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仔细审阅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
上述会议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能够及时和本人反馈、沟通日常经营、财务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保证本人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职权,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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