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必易微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人已与必易微签订承销及保荐协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日常沟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等
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有关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应于披露前 规定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 项。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5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等事项。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已督导公司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已督导公司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的内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8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核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司的规范运营。
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已督导公司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并审阅其向
9 文件,并有充分的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信息披露文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件,并有充分的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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