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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4 19:48:08 股吧网页版
必易微:必易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5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3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由监事会主席王晓佳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严格保守秘密,未发现提前泄露报告内容的情况。公司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根据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形成了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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