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2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和制
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
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海光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海光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 为维护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修订前 修订后
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称“公司”、“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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