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双方达成调解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反诉被告
涉诉金额:人民币 3,594.945 万元(不包含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
是否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双方当事人已就诉讼事项达成调解,《民事调解书》的调解事项尚需按期履行,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实际执行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广电科技公司”)达成调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了关于本公司与广西广电科技公司就项目合同纠纷的《民事调解书》【(2025)桂 01 民初 429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西网络公司”)签署《壮美广西·党建云项目技术合作协议》,依据该协议约定,本公司已提供全部软件产品及相应服务并上线完成验收正常运行至今。2024 年 12 月,本公司与广西网络公司、广西广电科技公司三方签订《合同
权利义务转移协议书》,约定案涉项目履行主体变更为广西广电科技公司和本公司两方,双方按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广西网络公司不再享有或承担有关权利或义务。广西广电科技公司就前述项目合同纠纷向本公司提起反诉,该诉讼系广西广电科技公司针对本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就案涉项目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西广电科技公司与广西网络公司【(2025)桂 01 民初 429 号】案件(即
本诉案件)所提起的反诉。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及调解情况
本次诉讼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次调解,并由法院予以确认。
鉴于双方已达成调解,双方均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解除对对方采取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关于本次解除保全的正式法律文书,公司将积极推进银行账户解除保全事宜。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达成调解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双方当事人已就诉讼事项达成调解,调解事项尚需按期履行,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调解未能顺利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公司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债权总额,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实际执行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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