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晚间,当虹科技(688039)发布公告,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广电科技公司”)就项目合同纠纷向公司提起反诉,涉案金额3595万元。
公告显示,该诉讼系广西广电科技公司针对当虹科技于2025年9月就案涉项目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西广电科技公司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网络公司”)案件(即本诉案件)所提起的反诉。截至公告披露日,本诉案件与本次反诉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
2020年11月30日,当虹科技与广西网络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依据该协议约定,公司已提供全部软件产品及相应服务,于2020年12月上线完成验收并正常运行至今。2024年12月,公司与广西网络公司、广西广电科技公司三方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移协议书》,约定案涉项目履行主体变更为广西广电科技公司和当虹科技两方,双方按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广西网络公司不再享有或承担有关权利或义务。
合作协议签订后,广西网络公司先后支付当虹科技合同款867.20万元。后经公司多次催告广西广电科技公司支付合同剩余款项,但一直未果。
鉴于此,当虹科技于2025年9月就案涉项目向法院起诉广西广电科技公司与广西网络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其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及逾期付款损失,目前该起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在本诉案件起诉立案的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
根据当虹科技收到的本次反诉案件民事起诉状,广西广电科技公司于反诉中提出公司交付的软件严重不达标、功能严重缺失、服务人员匹配严重不足、响应速度和开发进度严重滞后,以致案涉项目在各个项目节点上都不能如期交付,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终验;同时提出,广西广电科技公司后期自行组织技术团队外加委托第三方对案涉项目进行过重新开发。
本次反诉的诉讼请求为,判令当虹科技向广西广电科技公司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人民币867.2万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650.4万元;判令当虹科技赔偿广西广电科技公司遭受的损失共计人民币2,077.345万元;以上两项诉讼请求合计金额3,594.945万元。
同时请求判令解除原告及被告签订的合作协议;判令当虹科技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当虹科技表示,本次所涉诉讼案件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告还提到,当虹科技部分银行账户被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鉴于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本次冻结公司银行账户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经本公司自查并向银行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确认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系由该案件的财产保全措施所致。
截至公告披露日,当虹科技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涉及1个一般户账户,被申请冻结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实际冻结资金为人民币2,084.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的16.21%。
公开资料显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在科创板上市,主要面向传媒文化、工业与卫星、车载智能座舱等方向,提供智能视频解决方案与视频云服务。
2022年至2024年公司连续3年亏损,最新财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2.097亿元,同比增长24.02%;净利润亏损21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