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270 号
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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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专项报告 1-2
二、 汇总表 1-2
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270 号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科通达”)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267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科通达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中科通达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中科通达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科通达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中科通达为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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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飞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汤方明
中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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