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立信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的约定,同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详细的工作计划,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信用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研发支出、关联方交易等。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审计过程中,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而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4 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安排、审计执行程序、关键审计事项、预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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