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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5 17:38:41 股吧网页版
芯源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源微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或“公司”)获准于 2022 年 6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045,699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4.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28.71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9,915,093.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084,835.04 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芯源微
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前述持续督
导期限已届满。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
金尚未使用完毕,中金公司将对其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中金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27层及 28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27层及 28


法定代表人 陈亮

保荐代表人 王煜忱、陈晗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芯源微

公司的外文名称 KINGSEMI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KINGSEM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宗润福

公司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 16 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 无
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 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169

公司网址 http://www.kingsemi.com

电子信箱 688037@kingsemi.com

四、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 项承诺;

2、督导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3、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4、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督导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6、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持续关 注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7、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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