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以邮
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英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同时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境
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本次 H 股上市”、“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拟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及上市时间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QIBs)进行的发售(如适用);(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及/或(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及流通比例规定或要求(或豁免)等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承销商/全球协调人不超过前述发行的 H 股股数 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规模、发行比例及超额配售比例等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确定,以公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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