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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2 17:17:01 股吧网页版
传音控股:《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任职资格......2
第三章 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2
第四章 聘任与解聘......4
第五章 附则......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2.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3.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 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 最近三年曾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5. 上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

1. 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

2. 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3. 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
及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

5. 负责公司内幕知情人报送事宜;

6. 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会
及时披露或澄清。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

1. 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2. 协助董事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3. 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4. 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5. 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
待和服务工作机制。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

1. 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

2. 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

3. 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
规定;

4. 其他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
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第十条 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提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
知悉前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
作出或可能作出相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上交所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
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董事、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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