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8 18:42:51 股吧网页版
传音控股:传音控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英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2024 年年度及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
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授予价格(首次和预留)由 30.1429 元/股调整为 26.3429 元/股。
关联监事周宗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778 名激励对象归属 859.34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周宗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197 名激励对象归属 224.05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周宗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鉴于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因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废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42.9030 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关联监事周宗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