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关于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关于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永证专字(2025)第 310075 号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德邦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德邦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德邦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德邦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德邦科技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德邦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1527 号文《关于同意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5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46.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4,002.7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52,543,951.12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7,483,248.88 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 135,894,306.56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504,132,893.44 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535902385410508 的人民币账户内,并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永证验字(2022)第 21002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 目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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