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4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尽职调查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预重整进展情况
2025 年 11 月 7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
院”)出具《决定书》[(2025)京 01 破申 1445 号]。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新材”或“公司”)债权人天津晟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预重整),公司同意前述申请事项,并自愿承担预重整期间的相关义务。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提高重整成功率,
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
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2025 年 11 月 26 日,北京一中院出具《决定书》[(2025)京 01 破申 1445
号之一],指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
人为张坚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
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为顺利推进天宜新材预重整和重整工作,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送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的通知》,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共有 27 个报名主体(合计 56 家企业,两家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视为一个报名主体)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
选重整投资人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遴选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临时管理人决定延长尽职调查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临时管理人发送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
重整案关于延长尽职调查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的公告》。2026 年 1 月 15 日,
公司发布《关于 2025 年年度业绩预亏的提示性公告》。考虑到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将可能对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内部决策等事项产生影响,为确保各家意向投资人充分尽调、完善重整投资方案,临时管理人决定延长尽职调查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已按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并通过初步审查的意
向投资人对公司的尽职调查截止期限由 2026 年 2 月 2 日 17 时延期至 2026 年 2
月 6 日 17 时,按临时管理人要求、方式和内容提交具备约束力、切实可行的重
整投资方案的截止期限由 2026 年 2 月 9 日 17 时延期至 2026 年 2 月 26 日 17 时。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法院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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