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0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1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与李和栋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收到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鲁 0891 财保 26 号),李和栋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公司名下银行存款 5,390 万元或查封其他相应价值财产。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新增银
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近日,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调解协议,李和栋申请强制执行,公司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划扣金额 39,527,010.90 元。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划扣金额 账户余额 账户 执行
(元) (元) 性质 法院
北京天宜 中国光 募集 济宁市
上佳高新 大银行 3544***********21 2,155,489.94 0.00 资金 中级人
材料股份 北京奥 专户 民法院
有限公司 运支行
北京天宜 中国光 募集 济宁市
上佳高新 大银行 3544***********16 37,371,520.96 0.00 资金 中级人
材料股份 北京奥 专户 民法院
有限公司 运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原因
公司与李和栋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签订《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与李和栋关于江苏新熠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后双方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签订《补充协议》对股权转让款支付进行约定,公司未按上述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李和栋向济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达成调解(济仲调字(2025)第 636 号)。
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调解书支付义务,李和栋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强制划扣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39,527,010.90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募集资金被划扣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账户被划扣事项,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040.5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金额 411.76 万元,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 5.85%。
3、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提升经营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后续如收到法院启动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目前,公司偿债能力有限,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已被法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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