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李薇
11月7日晚间,天宜新材(688033)公告,因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油天启光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吴佩芳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近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划扣金额502.36万元。
据公告可知,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启光峰与平安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2025年8月该公司得知,因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启光峰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平安租赁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沪0115民初87856号)。截至2025年8月10日,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启光峰在《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尚欠原告平安租赁剩余未付租金33,535,866.10元、留购价款100元,经开庭审议最终各方达成调解。
因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启光峰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调解书支付义务,平安租赁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强制划扣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5,023,604.29元。
该公司在公告中称,募集资金被划扣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账户被划扣事项,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931.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金额6,057.18万元,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46.84%;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止付状态金额5,182.60万元,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40.08%。二者合计金额11,239.78万元,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比例为86.92%。
该公司在公告中坦承:目前,公司负债规模较大,偿债能力有限,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冻结。此外,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可能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被拍卖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进一步上升。
资料显示,天宜新材主营碳碳板材、坩埚、导流筒、保温筒等光伏用碳碳制品以及碳碳匣钵、收集器、窑炉内衬等锂电正负极用碳碳制品、高性能碳陶制动盘等。
该公司日前披露的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64亿元,同比下降11.69%;归母净利润亏损3.71亿元,上年同期亏损5.87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3.49亿元,上年同期亏损6.2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亿元,同比下降1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