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18:13:31 股吧网页版
天宜上佳: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5-005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以电话、电子邮件等相结合
的方式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现场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与《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股东代表监事:若股东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任职,其领取薪酬为其岗位薪酬;若股东代表监事不在公司任职,公司不另行向其发放津贴;

2、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是公司的员工,其领取的薪酬为岗位
薪酬,由公司对其进行岗位考核。

监事刘洋先生、李一先生、余程巍先生需要对该议案进行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