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陈小明)
本人作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均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
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小明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
要经历:1991 年 8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嘉兴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1994 年 9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职员;1996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星韵律师
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现任禾迈股份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董 事 姓 本年内应参 以通讯方 是 否 连 续 出席股东
名 加董事会次 亲自出 式参加次 委 托 出 缺席次 两 次 未 亲 大会的次
数 席次数 数 席次数 数 自 参 加 会 数
议
陈小明 13 13 0 0 0 否 5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其中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在任期内均亲自参加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情况进行沟通;定期听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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