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石网科”“公司”)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56,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94,887.9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940.7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85,947.17 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承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石网科通信技术 股 份有 限公 司向 不特 定 对象 发行 可转 换公 司 债券 注册 的批 复》 ( 证监 许可 〔 2021〕402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2,674,3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6,74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17.2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5,925.72万元。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金公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继续承担持续督导责任。
中金公司对山石网科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
至2023年 3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金公司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中金公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27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27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陈亮
保荐代表人 江涛、李云飞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山石网科
股票代码 688030.SH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外文名称 Hillstone Networks Co.,Ltd.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景润路 181号
办公地址 苏州高新区景润路 181号
公司网址 https://www.hillstonenet.com.cn
电子信箱 ir@hillstonenet.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578177101Y
信息网络通信软件及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以及与通信
经营范围 技术相关的方案设计、技术咨询、自有技术转让及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持续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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