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盾量子(SH688027)$
2025-10-12 14:02:42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您这个问题触及了中国量子技术产学研模式的核心。根据公开的权威信息,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核心结论
是的,国盾量子是这项技术的关键合作方和共同持有人。 这并非简单的“技术许可”关系,而是典型的 “产学研深度融合” 模式,其知识产权安排也体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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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 合作关系:不仅是合作方,更是产业化的主导方
根据安徽省量子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的发布,这款探测器的研制是由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的科研人员,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团队” 共同完成的。
在这个合作模型中:
· 中科大与量子创新院 提供了前沿的理论基础、原始创新和核心技术攻关。
· 国盾量子 的角色是 工程化、产品化和量产化。这包括解决如何将实验室的样机变成稳定、可靠、可批量生产的产品所面临的一系列工艺、材料和成本问题。
因此,国盾量子不仅是参与者,更是将科研成果推向市场的 核心驱动力量。
2. 专利权归属:共同持有
这是最关键的部分。通过查询中国的专利数据库(如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可以验证该技术的相关专利确实是由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和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 共同申请人 的。
这意味着:
· 双方共同拥有这些专利权。这是一种非常紧密的知识产权绑定,表明双方是深度战略合作伙伴,而非简单的买卖或许可关系。
· 这种共有关系,确保了国盾量子作为产业化实体,能够合法地将该技术用于其商业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而无需再额外寻求许可或支付许可费。
· 同时,这也保障了作为科研单位的中科大能够分享技术商业化带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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