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
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则中的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
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1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 《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
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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