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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5 20:54:14 股吧网页版
洁特生物: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6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
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
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0.99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07 家,
收费总额人民币 7.20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聘任前,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2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等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能充分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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