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物”、“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划。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
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指定媒 生违法违规事项。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
5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承诺等事项。
易所报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规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则、行为规范,并在本持续督导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期间有效执行。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立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上市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