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
材料已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
(2)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
(3)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
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
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治家先生、刘健先生、CHENGXUEPING(成学平)先生、刘明先生、黄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由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雪生先生、张嶂先生、付松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候选人由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回避: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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