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8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0 月 16 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安
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518,51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6.50 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629.63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 9,472.44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57.20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769 号)。
(二)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6 号)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4,112,271 股,发行价格为 324.23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总额为 133,332.1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2,230.59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1,101.57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21]第 ZF1093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安全运营能力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同时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公告》《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额
诺投资总额
云安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15,383.11 16,828.01
大数据态势感知平台升级项目 11,268.70 10,705.72
智慧物联安全技术研发项目 9,652.65 9,652.65
工控安全及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升级项目 3,983.37 3,755.57
智慧城市安全大脑及安全运营中心升级项目 11,947.14 11,9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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