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2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5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敏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在公司监事会审议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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