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8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行有效的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晓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0 年 9 月 5 日,公司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 9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 票 交 易 的 情 形 。 2020 年 9 月 16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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